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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纪要和决议的区别 股东会决议无效情形

11-20     浏览量: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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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什么区别?
  • 股东会会议纪要和记录的区别~ 会议纪要需要全体股东签名还是会议记录需要~给出根据。
  • 股东会议纪要、股东变更情况说明、股东会决议、无实际出资证明、哪些需要老股东签名和新股东签名?
  • 股东会会议纪要仅有公司盖章而无股东签字有效吗?
  • 股东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 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 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 1、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什么区别?

    没做过,不懂啊

    2、股东会会议纪要和记录的区别~ 会议纪要需要全体股东签名还是会议记录需要~给出根据。

    我也刚接入做这个的。但上市公司,会议纪要我也不方便给。我认为是:会议纪要就是记录,但会议决议是另外一个东东。
    决议的话要看你公司性质和章程的规定,看章程规定多少股东签署生效。但会议记录只是记录会议中提到的重要内容,不管与最终议案的决议是否相关。那个主要是内部存档记录之用。

    3、股东会议纪要、股东变更情况说明、股东会决议、无实际出资证明、哪些需要老股东签名和新股东签名?

    股东会议纪要、股东会决议:哪一届股东开的哪个股东签字,一般是现在股东。
    股东变更情况说明:新股东
    无实际出资证明:谁没出资那一届签,一般是老股东

    4、股东会会议纪要仅有公司盖章而无股东签字有效吗?

    股东会决议和会议纪要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签字就可以,而公司公章和法代的签字具有同等对外效力,选其一就可以,但最好是2者俱全。股东如是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样有效。
    根据以上规定,股东大会决议是否需要股东签字、需要多少股东签字,要根据所议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定。
    例如你们公司要变卖厂房,公司章程又规定:变卖公司财产,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通过,那么这个股东大会决议,就需要由持表决权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签字,否则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5、股东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

    你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需要a公司和b公司共同商议才能做出决定的,现在两家公司都已经盖章,说明该决议内容会对你公司产生影响,至于什么影响和为什么这么做,需要看具体决议的内容。

    6、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作为公司股东,你有权选择是否请求法院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若要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必须注意时效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期限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7、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2条,股东会决议违法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种情形下股东会决议无效。另一种是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这种情形下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依据你所反映的情况,这份股东会决议属于股东会召集程序违法的情形。
    依照《公司法》第40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公司股东中具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这里的表决权是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来行使的。也就是说,因为你们公司8位股东均持股12.5%,那么4位股东的股份总和就超过了十分之一,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同时《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而你所提及的这次股东会从通知到召开仅11天的时间,召集程序显然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如果没有股东申请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就是有效的;但一旦有股东申请撤销并且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这份股东会决议将自始无效。
    作为公司股东,你有权选择是否请求法院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若要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份股东会决议,必须注意时效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申请期限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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